为引导干警深刻理解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检察队伍建设,2014年3月6日,白云区人民检察院自侦党支部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工作部署及学习会。会议由自侦党支部书记凌乐剑同志主持,副检察长朱黎安、反贪局长江洪、反渎局长靳文等十二名自侦党支部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学习了《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始终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目标任务是教育引导检察干警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要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突出问题;要在“抓反腐”上着力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要在“办实事”上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在“树形象”上着力展现检察干警新风貌。还学习了《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通过学习使干警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凝聚人民力量共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举措;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坚强保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要坚持司法为民,把依法履行职能同坚持群众路线有机统一起来;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转变司法方式,把检察工作同群众工作有机统一起来;要坚持全力服务民生,确保公正司法,把强化法律监督同维护群众权益有机统一起来;要坚持重视民意,及时回应关切,把提高司法公信力同密切联系群众有机统一起来;要切实改进作风,做到真抓实干,把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同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有机统一起来。
会议还对自侦党支部干警的教育实践活动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一是每周自侦党支部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二是每月自侦党支部组织干警集中讨论交流一次;三是每位干警要做好读书笔记,每月撰写一次学习心得。
通过学习,自侦部门广大干警纷纷表示作为新时期检察人员,我们既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参与者,又是执行者;既是受益者,又是践行者;既是呵护者,又是创新者,我们必须要深刻理解并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按照中央部署,全身心地投入到今后的教育实践活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