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普通刑事犯罪案件74件141人,共批准逮捕89人,不批捕33人。
2.共受理审查起诉普通刑事犯罪案件100件134人,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65人,共决定不起诉58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
二、职务犯罪检察
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
三、经济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经济犯罪案件3件17人,批捕12人。
2、共受理审查起诉经济犯罪案件2件12人,提起公诉6人。
四、民事、行政检察
1、受理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1件。
2、受理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5件,行政督促履职案件1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4件,行政裁判文书监督案件1件。
五、公益诉讼检察
1、受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
2、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1件。
六、未成年人检察
1、共受理未成年人批捕案件6件6人,批准逮捕4人,不批捕1人。
2、共受理未成年人起诉案件6件6人,起诉1人,附条件不诉1人。
七、控告、申诉检察
信访情况。受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6件。
本部分内容中的职务犯罪数据,是指《刑法》第八章、第九章犯罪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