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高检院《关于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的通知》和《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减刑、减刑、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为扎实开展好我院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活动检察活动,现将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减假暂举报电话公布如下:0851-6697264。
白云区人民检察院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