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内设机构:
因工作需要,经院党组2020年7月7日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李媛、王劲松等同志的工作调整如下:
李 媛同志调整至第一检察部工作,仍继续承担原信息技术工作;
王劲松同志调整至第三检察部工作;
袁 敏同志调整至第二检察部工作。
请以上同志于2020年7月10日前作好工作移交。
中共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0年7月8日